近幾年來,快速的全球化趨勢,使得知識經濟成為競爭力的關鍵所在,具有高附加價值的「知識經濟產業化」更是近來中外被受關注的議題。「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首先出現在1995年文建會所主辦的「文化產業研討會」,會中更提出「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主張,隨後文化產業成為我國「社區總體營造」的核心。
在全球化與高度工業化的經濟發展趨勢下,面對中國、印度等國家以驚人的速度急起直追,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在製造業面臨極大的壓力,過去既有以大規模製造業為主的生產型態,在今日國際比較利益的態勢下已經無法生存。此外,全球化促使知識經濟的備受重視,「後福特主義」的思維開始受到重視,強化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型態。未來社會的趨勢是以「知識經濟」為主的經濟型態,其中「創新」則是知識經濟中最重要的一環,以創意設計為核心的產業成為高附加價值的生產型態。所謂「文化產業」乃是指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些內容在本質上具有無形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其形式可以是貨品或是服務。從內容來看,文化產業也可以是為創意產業,或在經濟領域,稱之為未來性產業(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或在科技領域中,稱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英國則定義「創意產業」為源於個人的創造力、技能與才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與運用,具有開創財富與就業機會。因此,「文化創意產業」乃是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文化」和「經濟」雙重意義是文化產業的特質,其不但是知識的、更是勞力密集的產業。文化產業對於文化多元化與民主化都具有重大的貢獻。全球化更是提供未來的文化產業一個新的機會與挑戰。換言之,文化產業即是結合創造、生產與商品化等方式,運用本質是無形的文化內容,其基本上受到智慧財產之形成與保障,形式可能是物質的商品或是非物質的服務。文化創意產業可以被界定為一個結合許多不同產業的發展模式,藉由政府政策的推動與民間創意能量的發揮,對國家或地區經濟的轉型發展以及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具關鍵性之影響。整體從文化面、創意面、藝術面、設計面來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徹底落實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精神。
文化創意產業往往與「城市再生」(Urban renewal)之議題相連結,特別是較有歷史的城市或區域。而在歐洲的城市中,越是老舊的地區,不但擁有較高的不動產價值和潛藏的經濟力量,民眾的認同的程度也相對比較高。但是這些城市往往也面臨到城市轉型的瓶頸,因此透過城市再生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透過結合傳統文化保存與空間規劃,保存有歷史的建築、工藝甚至是生活方式(如日本三島町地區的營造經驗);另一方面則可以藉此增進民眾的認同,進而創造出一種文化上的價值。從歐美、日本的經驗可以了解文化創意產業與「城市再生」之間具有高度的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