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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派,又稱左翼,在政治中是指支持改變傳統社會秩序,創造更為平等原則的財富和基本權利分配。「左派」這名詞是來自法國大革命時期,在議會中坐在左側,支持共和制、大眾政治運動和世俗化者。左派的概念起源於1848年的六月革命。第一國際的組織者視自己為法國大革命左派的後繼者。「左派」在歐洲適用於一些革命運動,特別是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和共產主義,也可用來稱呼社會民主主義。在當代政治話語中,「左派」通常是指社會自由主義或社會主義。

    而左派思想在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1949年至1987年間﹚應是岌岌可危的,如文中所述,『在一種神秘、緊張或慷慨激昂的氛圍中,斷斷續續的聽到「政治犯」或「思想犯」﹔「共產黨」或「共匪」這些字眼,卻幾乎沒聽過「左派」兩字。』左派即等同於共產的思想已然成形,思想、言論若稍有不慎涉及了叛亂罪,即會被標籤成所謂的「匪諜」。當時人民的基本權利似乎完全失去保障,令人不勝唏噓!

    即便當時的戒嚴約束了思想與言語,但文中所述的「阿肥家的客廳」仍然有不少的「知識分子」暢所欲言,都以音樂包裝掩飾所想,好不愉快!其中所參與的成員(陳映真、吳耀忠、陳述孔等人﹚也幾乎和左派理念相關,因左派在白色恐怖時期被冠上了政治標籤,最後的遭遇幾乎都大同小異,似乎都受到了牢獄的洗禮﹙無情的波及或致命的重擊﹚,跟本文的標題「音樂派與左派的變奏」不謀而合。﹙變奏是指使採用不同的樂器、節奏等重新同一旋律的一種創作音樂的方式。﹚

    文中,楊蔚在1968年扮演了關鍵的角色,據實,19687月政府以「組織聚讀馬列共黨主義、魯迅等左翼書冊及為共產黨宣傳等罪名」,逮捕包括陳映真、李作成、吳耀忠、丘延亮、陳述禮等「民主台灣聯盟」成員共三十六人,民盟成員各被判十年刑期不等,陳映真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並移送綠島。陳映真被捕時亦為《文季季刊》的編輯委員,季刊相關文人黃春明、尉天聰也遭到牽連,因而這次事件又被稱為「文季事件」。在遍佈偵探的荒蕪年代中,有案底的楊蔚似乎正好是扮演出賣同僚的那位,而陳映真最後選擇諒解,一笑置之,頗有文學大家的器量。因於在當時,誰都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文中有說道,早年的政治犯出獄後仍受警總嚴密監控﹔如果不從,可能家破人亡。因此,楊蔚完全被政治利用了,本身已有理不清的苦衷,所以事後楊蔚才會掩面痛哭,實在苦不堪言!

   左派本是單純的思維,卻因時代背景及政治動盪所汙名化,「肅清左派」在台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當時幾近等同於中國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行動,災難性的慘狀對毫無經歷者來說,根本無法想像,僅能透過飛躍於紙面的文字上揣摩光景,因此歷史留下足跡,對於後世除外「向傷痕告別」,還能刻骨銘心,足以砥礪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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